• 咨询热线:023-55451555
  • 登录/注册
  • 退出
  • 微信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产分享 > 商标百科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商品罪认定的事实依据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04

据法院再审查明,原上诉人郝某长期从事白酒销售业务,熟悉“国窖1573”等各类名酒的市场销售情况。向他人购买并用于销售的“国窖1573”酒,其价格明显低于同类正品的市场价格。因此,他应该知道,他在本案中销售的“国窖1573”酒是一种假冒产品,他深知这是一种因销售金额巨大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行为。

郝某提供的《酒类流通清单》证明了新疆52°1573白酒的销售价格,而《酒类流通清单》则附在整个酒类流通过程中,为了实现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的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没有证明酒类的销售价格,

而且,郝某提供的《酒类流通清单》所列销售价格与同一时间同一买家出具的《销售清单》所列销售价格不一致,进一步证明所列价格不是销售价格,所以郝某及其辩护人不知道,该案之前买卖的52°500毫升“国窖1573”白酒是假冒的,法院不予受理诉讼理由。

可以断定郝某购买了假酒。本院不受理郝某及其辩护人就本案调查机关管辖权不足,以及在调查阶段、鉴定过程和判决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性违法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认定的事实提出的申诉。

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主观方面,该罪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卖给他人。”在这里知道并不意味着知道,只要行为人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是因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流通处于非法状态,经营者在交易时往往是知情的。

如何判断本罪的主观“知”性?两所高中《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给出了这样的法律情况:(一)明知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已被涂改、替换或者(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同类商品的;(3) 伪造、变造商标注册人授权书或者明知该授权书已经被伪造、变造的;(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商品正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其他情形。

与此相反,似乎找不到相应的答案。据法院再审查明,原上诉人郝某长期从事白酒销售,熟悉“国窖1573”等各类名酒的市场销售情况。向他人购买并用于销售的“国窖1573”酒,其价格明显低于同类正品的市场价格。因此,他应该知道,他在本案中销售的“国窖1573”酒是假冒产品,他知道,由于销售金额巨大,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由于本解释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不适用,因此,只有在已知或者应当知道货物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其他情形下,才可以查阅。

这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的标准:一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被告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二是销售的商品价格、质量明显低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价格、质量在市场上;三是根据行为人自身的经验和知识,可以知道自己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标的商品。

这个案子是基于两三个事实。经查,被告人“明知”自己有本罪的主观故意要求,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本罪。

所附酒类流通清单由商务部制定,省酒类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通过附表,实现酒类产品从发货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这对于规范酒类流通渠道,防止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方便酒类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酒类经销商和酒类消费者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它还可以判断酒类销售的真实性,可以作为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

首先,郝某提供的《酒类流通清单》所列销售价格与同一时间同一买家出具的《销售清单》所列销售价格不一致,进一步证明所列价格不是销售价格,因此郝某及其辩护人不知道52“500ml”国窖1573白酒购销前系假冒伪劣案件,上诉理由无法成立。

商标注册,商标代理,商标交易,商标维权,知产代理,专利申请,版权申请,免费建网站,请上聚缘知产

本文地址:https://www.jyip.com/zx/xw/8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整理,如果您喜欢内容,请收藏网站,随时浏览最新文章。聚缘IP非常重视版权问题,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处理。敬请谅解!【联系我们】

上一篇:商标注册不成功怎么了
下一篇:想知道义乌商标注册怎么查询是否注册?
热门服务和内容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