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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如何办理?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6-05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一件发明往往聚集了发明人无数心血,而想要专利成功授权并非易事。特别在专利审查严格的大环境下,专利驳回很是常见。当专利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请求复审。那么,专利复审请求如何办理?

一、提出复审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1)谁来提?

被驳回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请求,被驳回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应是全部申请人。

(2)向哪提?

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

(3)什么时候提?

可以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

请求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上述法律期限的,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请求恢复权利。

二、提出复审请求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

三、专利复审如何办理?

专利驳回复审可以通过聚缘知产线上办理。聚缘知产持有国家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大量的专利申请、管理经验,可以提供专业、透明、可靠的专利复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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