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热线:023-55451555
  • 登录/注册
  • 退出
  • 微信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产分享 > 商标百科

哪些商标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3-05-22

  摘要: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要具备显著性,但是有朋友不知道哪些是不具备商标显著性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把不具备显著特征的商标整理出来了。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意识,不能等到后面发展起来了需要商标的时候才想起来这回事,到那时可能会被别人抢先注册了。

商标注册,商标代理,商标交易,商标维权,知产代理,专利申请,版权申请,免费建网站,请上聚缘知产

本文地址:https://www.jyip.com/zx/xw/3216.html

版权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整理,如果您喜欢内容,请收藏网站,随时浏览最新文章。聚缘IP非常重视版权问题,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处理。敬请谅解!【联系我们】

上一篇:商标注册时哪里容易出错?这三点须注意
下一篇: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什么不一样?别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热门服务和内容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