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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申请文件少,降低申请时信息被填写的错误率
2.更好保证审理速度相同、标准一致当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不同类别上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时,由于审查时的主客观原因,很难有相同的审理速度,而且商标申请实质审查阶段很大程度会被分配给不同审查员审理,而不同审查员的主观审查标准亦存在差异。
3.便于商标后期管理一标多类商标只有一个申请/注册号,方便申请人对商标及商标注册证的查询、保存及管理。如果申请人对一标多类商标提交变更、续展、转让等申请时,一标多类商标仍然在申请文件准备方面占有更加简洁方便的优势。
此种情况下,在商标申请阶段,若一标多类的申请商标在一个或者多个类别的注册申请被要求补正或者被提交异议,该商标所有的类别上的注册申请都要等待相关补正或者异议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流程。
因此,若一标多类的申请商标遭遇到前述情况,则其整体的注册申请审查审理完成时间必然会因此而被延后。而若申请人针对多个类别上的同一商标注册申请采取的是一标一类申请,则即便部分类别上的注册申请遭遇到补正或者异议程序,申请商标依然可以在其他类别上先行获得注册。
2.所有类别必须一并续展/一并转让一标多类商标在进行续展/转让时,必须对其核定的所有类别一并办理。相对来说,没有那么一标一类那么灵活。
3.商标规费上无优势商标申请注册收费标准,采取一标一类与一标多类的注册方式需要缴纳的商标规费是相同的,一标多类申请并无费用上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