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知识:美国之宝申请打火机立体商标终被驳

阅读:596 2023-07-22 00:21:16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小编

-

人民网7月21日消息,美国之宝(微信:177-2967-0333)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打火机生产企业。2001年12月5日,美国之宝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三维标志商标,涉案商标初审公告后,温州市恒星烟具眼镜有限公司(、温州烟具行业协会分别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作出裁定,认为涉案商标在指

定使用的"吸烟用打火机"商品上仅表示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属于2001年修正的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的情形。美国之宝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标为打火机三维标志,目前市场上打火机的形状千差万别,显然涉案商标形状并非打火机商品必须采用的形状。但是,方盒设计便于携带,上盖存在有利于安全,铰链连接实现单手操作的方便性,圆角及微拱实现了按压时的舒适、避免刮蹭,属于"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应被允许注册为商标。判决驳回美国之宝公司的诉讼请求。美国之宝公司不服,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北京高院经审理,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驳回了美国之宝公司的诉讼请求。

聚缘知产:专注重庆商标买卖,重庆商标转让,重庆商标交易,提供企业建站,商标查询,商标监控,商标注册,百度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搭建,工商财税服务,短视频服务等。

-

版权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整理,如果您喜欢内容,请收藏网站。公众号搜:聚缘知产或全网搜聚缘知产,随时浏览最新文章。聚缘知产非常重视版权问题,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处理。敬请谅解!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