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版权:不能授予成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为什么?

阅读:536 2023-10-16 06:30:38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聚缘知产君

只要成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就授予专利权,其主要审查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进行审查,二是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那既然主要审查这两个方面那为什么不能授予成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其情况有如下:

1.根据特定的地理条件,不可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桥梁等,例如,包括具体景观的"景观别墅",不得授予景观设计专利权。

2.由于含有气体、液体和粉末等无定形物质,其形状、图案和颜色不固定。例如,每次翻转形成不同图案的沙画不是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3.帽檐、杯把、阀柄等不能单独出售或单独销售或使用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不给予专利保护;但产品本身的外观设计,如纽扣、锅盖、门拉手等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4.对由许多特定形状或图案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某一构件本身不能成为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外观设计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外观设计并非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只是将这些图案不同的零件组合在一起,共同设计成一件产品,它的外观设计才能授予专利权。

5.对视力或肉眼很难识别,需要借助一种特殊工具(例如,经紫外线照射或酸性溶液)来区分其形状、图案、颜色的产品,该产品包含的外观设计不能用于视觉或仅在特定条件下才显现的形状、图案、颜色,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6.外观设计要求的保护不是产品本身的常规形态,如将餐巾折叠成各种形状的外观设计,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7.以自然物体原有形状、图案、颜色为主体的外观设计,如南京雨花台的雨花石外观设计不受专利保护。

8.纯属艺术范围的作品,如上述所指一幅画师制作的绘画作品及复印印刷品,不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9.仅由在其产品所属领域流行的常见几何形状和图案所构成的外观设计不得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10.文字和数字的音标、词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内容。

11.产品通电后所显示的图案,如电子表盘上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的图案、软件部分等,对外观设计不给予专利保护。

上述几种情况是外观设计专利不能授予的。各位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之前要先核实一下自己的产品设计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如果发现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属于这十一种情况之一,首先考虑是否存在修改而使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版权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整理,如果您喜欢内容,请收藏网站。公众号搜:聚缘知产或全网搜聚缘知产,随时浏览最新文章。聚缘知产非常重视版权问题,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处理。敬请谅解!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