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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如果申请被拒绝,是不就没在挽救的可能了?其实是可以挽救的,这时可以提交专利复审申请,由申请专利的人提起,那什么时间开始启动复审程序呢?跟着聚缘专利申请小编来看看。
一、审查程序的开始时间。
专利申请人在接到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内决定是否要申请复审。要注意的是,要专利申请本人提出,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代为提出。
二、复审。
从专利复审委员接受请求开始算是启动,首先将复审请求(包括附加证明文件和修改申请文件)连同原始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前款规定的许可事项,由许可机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除了特殊情况,原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批。委员会在前置审查中同意撤销原驳回直接作出决定并通知,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如果前文提出的驳回意见被原审查部门坚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应成立联合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三、复审决定的作出。
单人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核裁定分为两大类,即撤销原裁定。一是恢复之前的判定,二是坚持原来的驳回决定。如专利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
四、法律救助。
专利申请人对复审有疑义的,在收到复审通知日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为收到复审通知之日起算。专利申请者逾期不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以上为专利驳回后要应对的措施,这里聚缘专利申请小编想要说的是及时处理驳回专利,避免错过最佳有效期,耽误企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