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版权:专利权在恢复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阅读:543 2023-09-28 06:17:11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聚缘知产君

大多申请人存在困惑,专利权在权利终止后恢复期内这段“濒死”时间里,有没受到保护呢?由此申请成都专利申请">恢复专利权时,会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国知局尚未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权利人就已经申请恢复;
2、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发出后,权利人申请恢复。

第一种情况下,终止通知书由于并没发出,专利权还没有正式终止,可暂不管;
第二种是,终止通知书已发,在恢复之前,专利权的法律状态是已于应缴纳年费期满日终止。在终止日和权利恢复手续办理完成中有个空档期,若之后依法恢复了专利权,那这个空档期内的专利权是否暂时丧失保护?侵权行为能否被制裁?
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拆分:
一、专利权终止日是否即专利失效、丧失保护日?
二、专利权恢复的日期是权利恢复通知书的发文日,还是要到专利权终止日?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会载明专利权终止的日期(年费缴纳期满日),但恢复权利通知书仅记载了发文日、国知局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的日期和权利人提出恢复请求的日期,回避了自哪一天恢复专利权这个问题,让对这个空档期如何处理有点不知所措。
三、稀少的判例
这些问题是法律规定的空白,官方中标准答案也没有可寻。可能因这种情形较为少见,能检索到的裁判文书的数量并不多,其中多数判例倾向支持侵权成立,但对侵权发生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会一笔带过,评价没给出,仅有个别判例对这种情形做了有意义的探索。其中有法院认为,公众可以通过查询专利登记薄的记载知道专利权虽终止,但还处于恢复期内,因此只有未成功启动恢复程序的权利人,专利权终止才属“不可恢复的终止”,在国知局公告失效后,专利的终止才算正式生效。若权利人恢复成功,那么专利权的终止便不生效,也不存在专利保护空档期。还有个别相反案例认为,国知局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就意味着专利权就自年费缴纳期满日终止,这段时间已丧失权利基础,自然就谈不上侵权。更多专利申请内容可上平台咨询http://jy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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