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版权:专利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

阅读:532 2023-09-22 06:50:55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聚缘知产君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成都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向专利权人转送无效宣告请求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

  3.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审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对无效宣告请求正式审查。

  4.合议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呵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合议审查组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查决议并告诉恳求人和专利权人,若恳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成立,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恳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若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不成立,宣告保持专利权继续有用。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保持专利权的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告诉之日起3个月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应当告诉无效宣告恳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受理并审查,复审委内部根据不同技术领域设有不同的审查部门。无效请求将按领域划分至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组,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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