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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驳回的救济措施
很多人看到专利被驳回,首先想到的就是,我的专利肯定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所以被驳回了;或者认为产品本身没有真正符合发明创造的特性,所以肯定是通不过了。
本文中,我将以简单的内容给大家介绍专利被驳回了的救济措施。
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遇到如下情况会被驳回:1)专利局认为专利答复了审查意见之后仍不具备授权条件的,会予以驳回;2)专利局认为申请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修改或者陈述意见,但是经过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会予以驳回;3)申请专利本身不具备授权的可能性。
那么,当一件专利遇到驳回之后应该怎么办呢?
专利法规定了,申请人自收到驳回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既然有复审途径,则意味着申请人仍有机会将被驳回的专利救回。
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确实不具备专利授权前景的,申请人应当考虑放弃;
如果是因为修改或陈述不到位的,可以通过复审重新陈述意见;
如果是审查意见仍有歧义的,申请人应当根据审查人员的意见,仔细答复;
必要情况下,可通过专利局发放的官文通知书上的电话,与审查员沟通具体存在问题,以判断是否有必要提起复审。
所以,如果遇到专利被驳回,不要认为专利直接就被判了“死刑”;复审的途径就是给了申请人一次救济的机会。当专利被驳回后,如果无法自行分析判断的,可以向有经验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寻求专业的意见。
小编希望,广大申请人,不仅要懂申请专利,还要懂得把控流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