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疆”与“新疆”同音,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该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阅读:694 2023-05-24 11:27:42

 

驳回理由:商标中“鑫疆”与“新疆”同音,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该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总结:新疆是我国地域名称,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域名称是不得进行申请注册,所以该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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