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资讯:“玉玺”二字不能申请商标?

阅读:637 2023-07-22 06:52:54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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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物如见天子,即能拥有天下。你想到了什么?非玉玺莫属。

中国的传国玉玺,始于秦始皇,传承千年,是历代正统皇帝皇权的象征。在古代,它是至高无上的权利的代名词。而如今,它已经走入寻常百姓家。

现在淘宝上可以随便淘到玉玺摆件、手链和吊坠。

现在还可以刷玉玺乘公交!西安发行国宝系列交通卡,225个城市可用;现在更有普通商人开始明目张胆争夺“玉玺”门帘、“玉玺”桌布商标!

“玉玺”二字不能申请商标?

那么,“玉玺”二字究竟能不能用在门帘、桌布产品上呢?日前,商评委给出了答案。商评委经审理后维持了该商标注册。

泉州领航商务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6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7363287号“玉玺YUXI”商标 。该商标在2023年9月7日获准注册,指定使用在第24类“门帘、桌布(非纸制)”等商品上。

嘉兴玉玺纺织品有限公司在2023年06月04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玉玺专指中国封建社会皇帝的玉印,是中华古文明皇权的最高象征。如若注册为商标使用在具体商品上,会使相关公众产生不当联想或认识的偏差。

该公司还认为,第17363287号“玉玺YUXI”商标的注册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容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玉玺”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胡扯!

看似有理有据,实则毫无道理!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带有欺骗性”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情形,指的是商标对其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出固有程度的表示,使公众产生错误的认识。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指的是商标标志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很显然,第17363287号“玉玺YUXI”商标并不存在上述情形。

并且,客服检索到嘉兴玉玺纺织品公司成立于2023年07月,这个时间明显晚于第17363287号“玉玺YUXI”商标的注册日期。最有趣的是,在今年3月份同样在第24类桌布、棉织品等产品上,嘉兴玉玺纺织品公司也申注了“玉玺”商标,目前该商标还处在审查阶段。

由此看来,其先无效宣告他人商标目的实在是不纯。无效宣告程序,是国家保护商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设立的,而不是让某些人“投机取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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