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X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国有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虚假材料,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被处以罚款16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雅财采罚﹝2023﹞1号 |
处罚类别 | 其他-罚款;限制从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6 |
处罚内容 | 对湖南X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3,3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16,500元(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6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违法事实 | 湖南X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参与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2024年度测绘业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2000038)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虚假材料,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
处罚机关 | 雅X市财政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160000XXXXXXXXX |
数据来源 | 雅X市财政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160000XXXXXXXXX |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