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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Apple Inc. )是美国的一家高科技公司。由史蒂夫·乔布斯、斯蒂夫·沃兹尼亚克和罗·韦恩(Ron Wayne)等三人于1976年4月1日创立,并命名为美国苹果电脑公司,所以IPHONE就是苹果公司的代名词,更加是苹果独享的标志!但没想到,如今一家中国公司竟获得了iPhone的商标权。
在新通天地与苹果争夺"IPHONE"商标权一案中,苹果败诉,而北京新通天地科技获得苹果商标权!!
2002年10月18日,苹果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339849号“IPHONE”商标,核准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9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第6304198号“IPHONE”商标申请。
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后,苹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商标局经审理后作出(2012)商标异字第36529号《“IPHONE”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2023年12月16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3)第135654号《关于第6304198号“IPHONE”商标复议复审裁定书》(简称被诉裁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苹果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商标评审委员重新作出复审裁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苹果公司用已证明其商标知名度的证据显示的商标使用时间几乎都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期之后,不能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且数量很少,因而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申请。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