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4月5日—5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9月20日12:00前。
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303/t20230330_11828416.html
2、上海市
依据《工作指引》规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https://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230310/728fafac36114994b6ae29ce1a1eee80.html
3、北京市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1日(星期五)、6月30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五)、10月20日(星期五)。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3/art_736_640500.html
4、天津市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31日和9月30日。
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1/t20230119_6083991.html
5、江苏省
5-1、江苏省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3/28/art_82540_10844980.html
5-2、江苏省(苏州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苏州市科技局受理吴中区、相城区以及姑苏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00。企业向所在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区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304/eadcd56f534644c8bb9b354441ddf09f.shtml
5-3、江苏省(南京市)
根据《省通知》要求,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完成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区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委托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受理)。企业向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http://kw.nanjing.gov.cn/njskxjswyh/202304/t20230403_3878291.html
5-4、江苏省(无锡市)
为便于开展服务和审核推荐工作,市科技局仍分批次集中受理各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各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6月30日、7月25日、8月15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通知为准。
http://wxkjj.wuxi.gov.cn/doc/2023/04/04/3923624.shtml
5-5、江苏省(宿迁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http://kjj.suqian.gov.cn/skjk/zdgz/202304/10f6d779899f476f90e8c2a2588d23a7.shtml
6、四川省
第一批:
5月15日—6月15日受理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
6月16日—8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
9月16日—11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3/2/14/cf4c6a0a370f4c1e8b621d5844c10bb7.shtml
7、浙江省
7-1、浙江省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便利企业申报,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改“一次申报”为“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地方高企协调小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于6月、9月分别安排第一轮评审;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于9月底前统一安排复评;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于10月底前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http://kjt.zj.gov.cn/art/2023/2/16/art_1229225203_5067576.html
7-2、浙江省(杭州市)
全年分两批开展认定,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10月31日。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两批次时间节点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函。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5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分批次认定后,11月统一报省厅备案。
http://kj.hangzhou.gov.cn/art/2023/3/16/art_1693961_58925310.html
8、广东省
2023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20576.html
9、安徽省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395521.html
10、福建省
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第二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4_6149258.htm
11、云南省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两批次(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以便有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尽早做好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
http://kjt.yn.gov.cn/html/2023/tongzhigonggao_0217/6824.html?bsh_bid=5929441984
12、贵州省
本年度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时;以2023年6月30日、9月28日两个时间节点受理的材料,分两批开展评审工作;允许前一批次未通过的企业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再次申报。
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3/t20230331_78834253.html
13、海南省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6月22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303/t20230313_3376805.html
14、湖北省
湖北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认定办工作安排,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09_4577405.shtml
15、吉林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302/t20230228_8673469.html
16、甘肃省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用“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的方式,网络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4日、9月15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https://kjt.gansu.gov.cn/kjt/c111529/202304/169814725.shtml
17、辽宁省
17-1、辽宁省
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受理推荐材料截止11月5日。
17-2、辽宁省(沈阳市)
2023年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推荐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于每月30日集中向沈阳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一次,年度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集中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推荐,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高认办﹝2023﹞1号)要求,接受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进行的审查认定,年度市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
http://kjj.shenyang.gov.cn/kjgz/tzgg/202304/t20230414_4449537.html
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划分两批进行。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303/7e1b01782cb24ad09b1774b49cde3cb3.shtml
19、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3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2—3批组织评审、报备。
https://kjt.nx.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17_4000072.html
20、内蒙古自治区
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30日和9月30日。
企业向所署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28_2281707.html
21、黑龙江省
21-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第一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1日上午11:00时。(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均需在第一批申请重新认定。)
第二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上午11:00时。
第三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11:00时。
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3/4/14/art_11337_1374415.html
21-2、黑龙江省(黑河市)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进行:第1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0日;第2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第3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http://www.heihe.com.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6868
22、西藏自治区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15日;拟申报的企业一年内只限申报一次。
http://sti.xizang.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3_350819.html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系随意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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